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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涤标识有错误干洗棉服出毛病

发布者:重庆欧洁雅干洗加盟 发布时间:2014/1/19 18:10:55 阅读:次 【字体:

消费者王某在商场购买了一件近万元的棉服,可在送干洗店干洗时却洗出了毛病,王某该找谁说理?记者从法院获悉,因衣物洗涤标识不符干洗要求,王某告干洗店被驳回。不过律师支招,衣服质量出问题,可告厂家或商场。
    王某诉称:他于2006年12月4日在商场购买一件价值9621元的男棉服,并于2007年5月14日送到胡某经营的干洗店内干洗。没想到清洁后的衣服镶边完全褪色、变色,严重磨损,已经不能正常穿用。王某多次与胡某协商,但胡某认为是衣服本身质量问题而拒绝赔偿。双方协商未果,王某起诉到法院,要求胡某给付衣物赔偿款10690元。
    胡某辩称:我店是按王某棉服上的洗涤标签指示,对该衣物进行洗涤的。之所以出现镶边破损的后果,是由于王某衣物上的洗涤标签显示该衣物能够用四氯乙烯干洗,而经我店委托北京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鉴定,该棉服镶边并不耐四氯乙烯干洗剂。因此衣物镶边损害的后果是洗涤标识有误导致的,我方不存在过错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    法院认为,干洗店在清洗王某的衣物时,按照衣物上洗涤标签的指示对衣物进行了干洗,其行为并无过错。胡某提供了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的检验报告,能够证明衣物之所以损坏,是由于该棉服洗涤标签标注不当,导致不耐四氯乙烯干洗剂的镶边被干洗所致。法院于近日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。
    律师认为,王某虽然告干洗店输了官司,但因是衣服本身存在质量问题,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购买衣服的商场索赔。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、他人财产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,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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